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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意见
信息索引:rs-2015-0109001公开目录:人事师资信息 - 岗位设置
发布机构:人事处发文字号: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发〔2008〕76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科学设岗。在保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与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等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兼顾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类岗位数量及其内部结构比例。

  (二)分类设岗,协调发展。以岗位分类管理为基础,结合学科层次和水平、队伍建设、功能规格等因素,实行分类设岗,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类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三)保障重点,精干高效。优先保证教学科研岗位需求,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

  (四)政策连续,动态调控。在保持岗位设置政策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结合事业发展实际,对各类岗位进行适时调整,确保有限岗位发挥更大效益。

  二、岗位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主体。

  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将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科研推广型四类。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第三轮岗位聘用共设置岗位4634个,其中教师岗位2400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735个,管理岗位783个,工勤技能岗位716个。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教师三级岗位按照现有正高级人数的30%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设三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岗位占管理岗位总量的35%,其中五级、六级之间的比例为1:2。

  技术工三级及以上岗位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35%,其中技术工一级、二级占5%。

  (一)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共设置2400个,其中下达基层业务单位2280个,学校预留120个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备用。各教学单位教师岗位在第二轮岗位设置数的基础上,结合近三年人员队伍现状进行适当调整。

  二级岗位由学校管理,不设控制指标。由学校按照聘用条件统一进行聘用。

  三级岗位按照各单位现有正高级人员的30%核定到各二级单位,原则上设置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考虑到思政部、外语系、体育部和国际学院等四个单位的学科和人员现状实际,以上四个单位不设置三级岗位。

  教师岗位内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依据学科层次进行核定,核定标准见表1。

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

 

高级(%

中级
%

初级
%

正副高比例

第一类

具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单位

65

1:0.9

32

3

第二类

具有省部级重点学科或
具有3个及以上博士点单位

60

1:1.5

34

6

第三类

具有博士点单位或
具有5个及以上硕士点单位

52

1:2

38

10

第四类

具有硕士点单位

47

1:2.5

42

11

第五类

具有本科专业或
承担本科教学单位

43

1:3

44

13

 

  注:同一个学科只计算学科级别最高的一个,不重复计算。

  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

  科研推广岗位全部设置在学校设立的试验站(示范基地)和学校认定的示范基地,各学院不再设置农业技术、林业技术等科研推广岗位。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验示范站建设规划》,科研推广三级岗位根据各二级单位科研推广岗位正高职称人员数量、试验示范站建设规划布局等因素综合设置。全校科研推广三级岗位设置数量不超过6个。

  各试验站(示范基地)所需科技推广人员数由试验站(示范基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依托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科技推广处审核。科技推广处将审核后的各试验站(示范基地)需要科技推广岗位人员数量报人事处,最终确定各试验站(示范基地)科技推广岗位数量。

  (二)实验技术岗位

  实验技术岗位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发〔2008〕76号)文件精神,根据近三年实验工作量适当予以调整。

  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2。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在2008年岗位设置时已经全部分配到各业务单位,且已经超出教育部岗位控制数。因此,采取紧缩的办法进行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结构比例仍然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首次岗位设置意见》(校人发〔2008〕77号)文件执行。

  1.动物科技学院设置一定数量的畜牧师岗位,动物医学院设置一定数量的兽医师岗位。

  2.图书馆、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档案馆、会计核算中心、新闻中心、校医院、幼儿园等部门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保持现状,其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退休后可以补充专业技术人员。

  3.工程技术系列根据工作实际从严从紧予以控制。

  4.高新中学的学校正式在册职工,按照现状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5.其余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紧控制,个别调整。

  6.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从严控制,总量控制在10个左右。其中图书资料、卫生技术按照从事本专业人数的2%设置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编辑期刊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主要设置在校报和杂志社管理的期刊。

  各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见附件3。

  (四)管理岗位

  各单位管理岗位设置数以2011年岗位设置时下达的岗位职数为基数,结合随后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增加的岗位职数,一并核定管理岗位职数。

  各单位管理岗位设置数见附件4。

  (五)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已远远超出教育部给我校的设置数,但是考虑到我校实际情况和人员现状,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进行设置,主要设置在后勤服务中心、场站管理中心和校卫总队。各级岗位数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发〔2008〕76号)执行,其中技术工一级岗位和二级岗位主要设置在技术性很强的岗位与工种。

  各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见附件5。

  三、岗位管理

  (一)学校岗位实行集中管理,分类核定。人事处是岗位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的决定,负责全校各类岗位的统一调控。

  (二)岗位数量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工作情况,在相关部门提出岗位调整意见的基础上,人事处进行充分论证后提出调整方案,经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岗位数量控制人员数量,同时各类岗位之间不得相互挤占。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学校下达的各类岗位数量。

  (四)机构合并或撤销,其原有的各类岗位学校全部收回。

  四、其他

  (一)本意见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附件下载:
  实验技术岗位设置表
  教师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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