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外国留学生家属长期陪读工作,确保外国留学生在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家属长期陪读坚持依申请办理的原则,由外国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条件为:
1.正常在校注册学习的外国留学生;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规校纪;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良好;
5.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可以负担家属陪读期间的费用。
第三条 刚入学报到注册未满三个月的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人资格;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的外国留学生不得申请家属长期陪读。
第四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家属长期陪读申请对象仅限于法定婚姻关系的配偶和子女。
第五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家属在陪读期间,陪读家属不得在中国从事任何盈利性工作,陪读期限不得超过申请人在校学习期间。
第六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家属长期陪读期间,一切费用由外国留学生自理,根据中国政府管理规定,学校不负责外国留学生子女的入学。
第七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家属长期陪读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向国际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对象无罪证明;
2.外国留学生个人经济能力证明;
3.外国留学生个人经济能力证明担保人;
4.预交5000元的保证金。
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外国留学生家属长期陪读申请表、陪读承诺书(申请表、承诺书可从学院网站http://is.nwsuaf.edu.cn/下载)。
第八条 本规定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际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