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员工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普特
副组长:吕卫东 冷畅俭
成 员:党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事处、研究生院、发展改革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会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信息公开的分类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
三、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内容: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网站或者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查询方式: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学校网站www.nwsuaf.edu.cn检索、查询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按相应程序申请获取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以外的信息。
1.受理机构
社会公众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学校师生员工向各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由各单位负责受理。
咨询电话:029-87082809,传真:029-87082810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南段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邮编:712100
电子邮箱:office@nwafu.edu.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工作流程
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为提高受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处理:收到申请表后,学校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校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学校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学校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监督方式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监察处反映。
监督电话:029—87082862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邰城路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际交流中心D604室
邮编:712100。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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