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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公示
信息索引:xs-2015-0826011 公开目录:招生考试信息 - 本科生招生
发布机构:学生处发文字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会议研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1)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

省份区域

考核(笔试+面试)平均成绩

入选资格确定原则

入选考生等级确定原则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省)

193.5

考生考核成绩大于考生所在区域考核平均成绩

各区域入选考生中前20%的考生定为A等,其余考生定为B等。按20%比例划定A等考生时,如果同一区域最后1名出现同分考生,同分考生一并定为A等。

中东部(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省)

198.1

西部(内蒙古、四川、陕西、甘肃省)

184.2

  (2)只参加面试的考生

省份区域

面试平均成绩

入选资格确定原则

入选考生等级确定原则

西部(内蒙古、四川、陕西、甘肃、新疆)

86.2

考生面试成绩大于考生所在区域面试平均成绩

入选考生定为A等

  现将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6月21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形式,向纪检监察部门或招生办公室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监察处电话:029-87082862(兼传真)

  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入选考生公示名单同时上报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并报有关省级招办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考生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获得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按照所在省份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高考专业志愿填报必须与入选专业(类)一致。

  录取分数优惠政策和专业安排:

  (1)等级为A等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类)志愿。

  (2)等级为B等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予以录取(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情况,满足考生所报专业(类)之一。(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附: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相关附件下载:
  11-20150619-附件: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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