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考生具有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拟合格资格。现将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4月6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纪检监察部门或招生办公室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监察处电话:029-87082862(兼传真)
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我校公示结束后,合格考生名单将上报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并报有关省级招办审核备案,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认定名单。最终认定的考生名单享受简章中公布的录取政策:⑴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包括提前批次)予以录取,并保证第一专业志愿。⑵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等级的考生,我校在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投档线下延20分但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在高考实际分数上加15分和同科类本科一批考生排序确定专业。如果没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要求,将调剂至其他专业。
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个人测试成绩,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show.php?articleid=2676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