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学校新增学位授予点自主审核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对标国家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自主审核标准。
一、二级学科与特色
1.二级学科。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相对稳定的主干二级学科,且至少另有1个体现学校特色的二级学科。
2.学科特色。坚持“四个面向”,突出学科特色和发展方向与国家、行业、区域需求相契合,体现学校本一级学科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学科队伍
3.人员规模。本学科队伍中专任教师人数不少于4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至少12人;每个二级学科专任教师至少10人,正高级职称至少3人。
4.人员结构。专任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知识结构合理,其中45岁(不含4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5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0%,获外单位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
5.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每个二级学科配备学科带头人不少于1人,学术骨干不少于5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造诣较深,在学术同行中有一定影响,治学严谨,为人正派,在国内省级及以上学术团体及国际学术组织兼职人数比例不低于50%。近五年,每位学科带头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课题)超过2项,其中至少1项为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每位学术骨干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课题)不少于2项。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经历且指导的毕业生中获硕士学位人数人均不少于4人。学科带头人在同学科或相关学科博士点担任博士生导师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导资格的专任教师人均招收培养博士生不少于1人。
三、人才培养
6.培养概况。本学科有6届及以上的硕士毕业研究生;近5年,授予硕士学位人数不少于100人。以第一报考志愿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占总招生数量的平均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
7.课程与教学。硕士生课程体系完善,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过程中体现本学科研究生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体现学校特色课程及开拓学术视野的系列课程及专题讲座;能够为博士研究生培养开设高水平的系列课程及专题讲座。
8.培养质量。建立了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机制,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较高,受到社会和行业好评,培养出一定数量优秀毕业生;部分毕业硕士生继续攻读国内外博士研究生。在学硕士生发表一定数量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公开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和取得其它科研成果。近5年本学科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高,存在问题论文最多不超过1篇,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9.科学研究。近5年本学科专任教师年师均科研经费不少于30万元,且纵向科研经费年师均不少于20万元;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或相当水平的社会力量奖励不少于3项。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的比例不少于50%。
10.学术交流。近5年主办或承办过国际学术会议和全国学术会议,专任教师有多人次参加过国际学术会议和全国学术会议,并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学校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的人数占在读研究生总数不少于25%,其中有一定数量研究生获得学校全额资助。
11.支撑条件。拥有一定数量的能够满足博士研究生培养需求的教学科研平台、基地和实验室,有比较先进的教学和科研实验仪器设备,以及较充足的国内外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和期刊)。重视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制度及奖助金制度建设,研究生培养经费、创新活动支持经费、奖助学金充足。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管理队伍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