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外语系:
2003年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以来,在各学院(系)大力推进、深化实施与各学生班积极配合、强化落实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进一步规范对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的管理,充分调动各学生班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对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学院(系)要加强对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优良学风示范班项目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学生班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与后期验收工作;定期开展院系学风状况调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给予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动员。各学院(系)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组织生活会、校园网、广播站等渠道及途径广泛宣传报道优良学风示范班项目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班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见学工在线下载中心有关文件),动员并指导所在学生班积极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组织申报。优良学风示范班申报工作每年3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申报对象为一、二、三年级各学生班。班主任要指导所在班级对过去一年学风的总体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按照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的内容,找准班级学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学生班认真查找和分析问题与薄弱环节存在的主要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奋斗目标,并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填写优良学风示范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组织和指导好所在学生班级的申报工作。
四、中期检查。优良学风示范班中期检查工作每年6月底开始,7月上旬结束。各学院(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照申报班级项目书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辅导员、班主任也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检查每个学生班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纠偏和控制。
五、年末验收。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工作每年11月上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各学院(系)要在所有学生班级进行验收的基础上,对取得显著成效的班级给予表彰奖励,评选出一批院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并择优推荐1-2个学生班级参加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的评选。
学工部(处)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