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南京市“2.23”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根据杨凌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 告》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 的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各单位要利用各种 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火 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 年上升趋势,起火原因主要是电气故障。有的电动车自行车在室内,甚至在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再加上电动车自行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 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二、规范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各单位要教育 引导师生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 区域停放、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建筑内或将电动自行 车电池带入建筑内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堵 塞消防通道。
三、开展违规停放充电检查。各单位要对所属区域开展 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尤其是办公楼、教学楼、科研 楼、学生公寓、住宅小区等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检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及时制止 并组织清理。
四、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保卫处要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落实“双牌证”管理制度,禁止无牌、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严厉查处电动自 行车进入建筑内或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建筑内充电、飞线 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
广大师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请拨打保卫处 24 小时值班电话:87082876,及时 向保卫处反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