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目录»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资产管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关于规范校办企业用房用地管理的通知
信息索引:gz-2015-0109014公开目录: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资产管理
发布机构:国资处发文字号:校国资发﹝2006﹞276号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为规范学校校办企业用房、用地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办企业占用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其产权归属学校。企业若需使用,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采用承租的方式,待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后由其与学校签订租赁协议。

  二、校办企业占用学校的房屋、土地不得计入企业资产账簿。但对于个别企业,在保证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可由学校授权资产经营公司经营使用。

  三、校办企业自行出资在学校土地上购建的建筑物另行处理。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        
COPYRIGHT ©201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   信息管理:党委校长办公室   网络维护: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技术支持:107STUD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