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优秀人才综合评价及选拔机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中继续实施“校长实名推荐计划”。
一、领导机构
“校长实名推荐计划”作为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二、“校长实名推荐计划”招生对象
面向我校确定的部分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招收学习成绩优异或具有某方面特长和潜质,对我校的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获得“校长实名推荐计划”资格的中学,每所中学推荐1名优秀考生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实名推荐中学要对推荐的考生在校园显著位置就选拔标准、遴选过程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在中学公示无异后,考生按照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报名程序在我校的招生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中学将推荐表、中学推荐程序的相关说明、学生报名表及其他报名材料一同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校长实名推荐材料”。
四、入选考生资格确定
实名推荐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资格。入选考生其中前20%认定为优秀,其余认定为合格。入选考生名单在中学公示和我校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报有关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认定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2.入选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我校对所在省份公布的第一批本科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类选择填报专业志愿,要求必须至少填报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若考生所在省份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对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但超过当地一本线及以上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第一专业志愿。认定为优秀等级且高考实考成绩高出所在省一本线50分及以上的理科类考生,入学后经本人申请可转入我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学习,配备导师并实施个性化培养方案。。
(2)认定为合格等级的入选考生,对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但超过当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不包括提前批次),我校予以录取,并在高考成绩(实际分数)上加15分排序确定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监察处电话:029-87082862。
2.学校通过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并报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及考生所在中学备案,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
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八、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