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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报送工作办法
信息索引:xb-2019-0606002公开目录:首页 - 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党校办发文字号:党办发〔2019〕1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在下情上达、科学决策和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信息报送工作归口党委校长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统筹做好学校各类信息的收集、筛选、加工、上报、反馈等工作。各单位确定一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报送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秘书)为本单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编写和报送等工作。

  第二章  信息报送内容

  第三条  学校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重要紧急情况信息。包括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及其他涉及安全稳定的重要紧急情况等。

  (二)师生思想动态。包括师生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的看法与反应;对党和国家重要部署、决定及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的反应;开学初、毕业生离校、寒暑假等阶段师生的思想动态等。

  (三)重要工作信息。各部门特色亮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及取得的创新成效;重大改革、重要工作的进展和经验;重要活动、重大成果、重要荣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及部省相关上级部门重要工作安排、有关会议精神等情况等。

  (四)其他信息。包括专家学者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某一热点问题提出专题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对学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办学过程中共性问题的调研报告;院系重要办学指标的动态分析和研究;具有借鉴意义的国内外有关高校办学理念、办学实践经验介绍;各单位专项信息等。

  第三章  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  信息报送程序:

  (一)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一般情况下经本单位一名处级领导审核同意后即可上报,不能当面呈报领导审签的可采取口头请示等方式。经报请相关校领导同意后,党委校长办公室按要求报送上级部门。

  (二)各单位日常信息由信息员通过OA系统信息报送流程报党委校长办公室,经党委校长办公室筛选、编辑后发校内信息通报或报送上级信息管理部门。

  (三)校内专家撰写的政策咨询信息本人可主动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

  第五条  信息报送要求:

  (一)严格控制信息篇幅。紧急信息要求言简意赅,一般不超过300字;工作动态信息要求言之有物,语言生动鲜活,讲求实效,要把握好热点、亮点、时机点,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信息要力求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应用性和对策性,一般不超过3000字。

  (二)切实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重要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须在20分钟内通过电话报告党委校长办公室值班室,40分钟内通过书面材料完成首次报送。处置结束后,要总结分析,及时终报。其他重要工作动态信息要把握时效,及时报送。涉密信息报送要遵守相关规定。

  (三)确保信息报送准确性。各类信息报送要确保内容全面准确、客观真实。重要紧急情况信息首报要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初步性质和可能原因等;续报重点说明事件发展趋势、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和下一步处置安排等;终报重点说明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等。

  (四)认真做好专项信息报送。以下工作信息,相关单位须按要求定期报送:

  1.师资队伍建设。人员增减、人才引进、队伍结构、专任教师基本情况等,由人事处和人才办每季度报送一次。

  2.人才培养。质量工程的进展及效果,教学督导组检查教学的情况,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等,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每季度分别报送一次。

  3.科研、学科工作。科研项目获批和项目经费到位情况,成果奖励、发明专利、品种审定、学科建设、平台建设等情况,由科研院和发改处每季度分别报送一次。

  4.国际合作与交流。重要外宾来访及洽谈的内容,组织、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与国外大学校际合作交流,国际合作项目的组织与实施情况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每季度报送一次。

  5.学生工作。学生的招生、就业、资助、教育管理、心理咨询、思想动态、重大校园文化活动等,由学工部、研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和团委每季度分别报送一次。

  6.宣传工作。师生舆情,重要媒体上关于学校的报道、评论,精神文明和大学文化建设情况等,由宣传部每季度报送一次。

  7.财务工作。财务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状况,由计财处定期报送。

  8.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及共享,实验室建设等,由教务处、科研院每季度分别报送一次。

  9.国资工作。国有资产增减情况,由国资处每季度报送一次。

  10.基本建设。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由基建处和后勤处每季度分别报送一次。

  11.社会服务。扶贫工作动态及成效,试验示范站的工作进展,科技推广新做法及效果,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争取地方政府及企业支持等,由科技推广处(扶贫办)每季度报送一次。

  第四章  计分及奖惩制度

  第六条  计分制度。各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稿件,被《教育要情》《教育部简报》单篇采用的计100分,综合采用的计20分;被教育部门户网站单篇采用的计30分,综合采用的计10分;被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单篇采用的计10分,综合采用的计3分。报送的微博信息被陕西省教育厅官方微博采用的计5分;报送的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不计分。

  第七条  奖励制度。党委校长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信息积分,对信息报送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鼓励和表扬。对被采用的政策咨询类信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八条  对迟报、错报、漏报、瞒报重大信息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党办发〔201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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